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“朱调解员,太感谢你了!盼了这么多年的房产证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向(xiàng)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(zhèshēng)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(hù)业主、标的额(biāodìé)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。
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(jiēdào)某村旧村改造。当时,该村与甲(jiǎ)公司签订《土地收回补偿(bǔcháng)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,并以建成后的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(yǒuquán)对外销售。
然而(ránér),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(xiéyì)内容约定(yuēdìng)不明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的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。
这期间(qījiān),业主们不断向甲公司(gōngsī)索要房屋(fángwū)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追责要求(yāoqiú)履约,村委会又(yòu)对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(fèiyòng)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房屋过户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
“从(cóng)案件先前的(de)审理情况来看,判决并不是纠纷解决(jiějué)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先行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立案庭庭长何亚江(héyàjiāng)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。
该建议得到认可后(hòu)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(láidào)了隔壁的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处(chù)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(yìnggútou)案”指派给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朱健平。
拥有(yōngyǒu)多年(duōnián)司法系统工作经验的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是把村里和(hé)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能办,房就能住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于“解决(jiějué)村企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
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(jìsuàn)及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这些专业问题,单靠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(zhōngxīn)的“牵头抓总”下(xià),会同法院协调信访、住建、税务(shuìwù)、街道等多个(duōgè)部门召开了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(guānxì),筛除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
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“一揽子(yīlǎnzi)”解决方案最终出炉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(chūràngjīn)、税费等费用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(jīnnián)5月底,协议约定(yuēdìng)费用已基本缴清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
这场十年积案的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解纷机制的生动(shēngdòng)实践。何才宁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(yīzhànshì)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简单的任务分派,而是(érshì)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(zhěnghé),让村社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,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(wèntí)。
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(shùnián),中心主导的(de)调解模式(móshì)高效、经济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,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主任洪滔滔对此深有感触。
自2021年6月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(yīchuāng)受理、分层过滤”机制以来,按照(ànzhào)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、组织(zǔzhī)重构(zhònggòu)”理念,整合了人民调解(rénmíntiáojiě)(tiáojiě)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(lìliàng)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减少法院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百分点。
2025年6月,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(liánhé)市社会工作部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(shòulǐ)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yìjiàn)(试行)》,在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“进一扇门(yīshànmén),办所有事”。
“该机制是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(yángé)依法规范民事案件(mínshìànjiàn)立案与调解工作的(de)意见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(díyínshēng)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(zérèn)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。”
来源: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报·1版
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:黄维(huángwéi) 项旭 王先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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